广东海洋大学综合治理工作连续三年创优

   近日,湛江市综治委公布了2009年底对各单位维稳及综治工作的考核结果,我校获评“优秀单位”,这是我校继2007、2008年获评年度“优秀单位”以来连续第三年获得该项荣誉。

   几年来,学校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坚决贯彻综治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作为,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一保安全、二保稳定”的原则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专群结合、依靠群众、齐抓共管”的方针,有效地把维稳及综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了师生的安全和校园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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