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出台新政策 资助学子学技能

  最近,市政府出台新的政策,由市教育局等三个部门联合发文(专教职[2010]13号文件),决定对民办中职学校招收我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学生给予每年3500元的学费资助,并按学制资助3年,共计10500元。学校每一学年再按学生就读专业和已核准的收费标准减去资助3500元后的差额向学生收取学费。文件规定,报读学生的申领时间从2010—2011学年开始,每学年分两学期申领。每学期申领1750元,第一学期申领时间为10月30日前,第二学期的申领时间为3月31日。

  文件规定,资助的对象主要是今秋起招收的广东省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学生。包括汕头、惠州、汕尾、潮州、揭阳、阳江、湛江、茂名、肇庆、云浮、韶关、河源、梅州、清远等14个市。

  对于这件利好消息,希望我校全体师生向家在上述地区的亲属宣传告知,并支持和鼓励学生报读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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