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介绍

摘要
第一章 一级建造师简介 1 1 什么是一级建造师 1 2 建造师相关知识 1 3 建造师专业 1 4 职责定位 1 5 执业范围 第二章 报考介绍 2 1 重要时间节点 2 2 报考条件 2 3 考试情况 第三章 考试说明 3 1 考试形式 3 2 考试用具 3 3 考试时间 3 4 考试科目 3 5 各科目难度排名(排序由易至难) 3 6 专业选择和考试涉及内容 第四章 证书注册

第一章 一级建造师简介

1.1 什么是一级建造师  

1.2 建造师相关知识

1.3 建造师专业 

1.4 职责定位

1.5 执业范围


第二章 报考介绍

2.1 重要时间节点

2.2 报考条件

2.3 考试情况


第三章 考试说明

3.1 考试形式 

3.2 考试用具 

3.3 考试时间 

3.4 考试科目 

3.5 各科目难度排名(排序由易至难) 

3.6 专业选择和考试涉及内容


第四章 证书注册

4.1 注册管理

4.2 注册流程

4.3 办手续

4.4 证书注册注意事项


第一章 一级建造师简介


1.1 什么是一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建造师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

2002 年 12 月 5 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 [2002]111 号),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该《规定》明确规定,我国的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1.2 建造师相关知识


( 一) 建 造 师 分 为 一 级 建 造 师 和 二 级 建 造 师。 英 文 分 别 译 为:Constructor 和 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报考人员要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近期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三)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报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准予注册的申请人员,分别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 3 年,期满前 3 个月,要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1.3 建造师专业


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工程项目,有着各自的专业性和技术性, 对建造师实行分专业管理,不仅能适应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工程项目对建造师的专业技术要求,也有利于与现行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相衔接, 充分发挥各有关专业部门的作用。《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 [2003]232 号)对建造师划分为 14 个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与城市轨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2006 年 12 月 12 日《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6]213 号) 对一些专业进行了合并调整。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 10 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1.4 职责定位


1、定位概述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近期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 ,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2、与项目经理的关系

建造师与项目经理定位不同,但所从事的都是建设工程的管理。建造师执业的覆盖面较大,可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许多方面,担任项目经理只是建造师执业中的一项;项目经理则限于企业内某一特定工程的项目管理。建造师选择工作的权力相对自主,可在社会市场上有序流动,有较大的活动空间;项目经理岗位则是企业设定的,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授权或聘用的、一次性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者。


1.5 执业范围


1、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范围

注册建造师有权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2、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资格是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之必要条件。建造师需按人发 [2002]111 号文件的规定,经统一考试和注册后才能从事担任项目经理等相关活动,是国家的强制性要求,而项目经理的聘任则是企业行为。

3、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 " 一师多岗 "

近期,注册建造师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为主要岗位。但是,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 " 一师多岗 ",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章 报考介绍


2.1 重要时间节点

时间重要事件
5月份新教材上市
7月份开始报名
考前一周打印准考证
9月中下旬考试
12月~次年1月成绩查询
次年6月份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后6个月内执业注册


2.2 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考试:

①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②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③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④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⑤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免试条件

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

①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②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 年。


增报专业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


2.3 考试情况


1、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 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考试组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负责研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3、报名流程

(1)报考流程

进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

报名流程详解 --- 考生注册 --- 上传照片 --- 填写信息 --- 照片审核 --- 打印报名表 --- 审核(每个地区不一)、缴费

(2)两种资格审查方式

考前审核 --- 先买票再上车(最好保险的方式,确定你报考成功了,再考试)

考后审核 --- 先上车再买票(先考,考过后再进行审核,会出现考过了报考条件不符合就拿不到证)

(3)审核的资料准备

①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 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

③ 学信网证明

④ 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含单位意见与工作年限)

⑤ 工作经历证明(申请人书面承诺)

⑥ 社保证明(部分省份)


第三章 考试说明


3.1 考试形式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经济》三个科目试卷均为客观题,考生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卷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主观题部分考生须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在专用答题卡上指定区域作答,客观题部分考生须用 2B 铅笔在同一份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3.2 考试用具

考生只准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 铅笔、软橡皮、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书籍、笔记、纸张、报刊、涂改液等物品进入考场(除开卷考试科目外)。开考后不得借用文具和计算器等物品。严禁将电子记事本、带汉字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寻呼机、手机或其它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


3.3 考试时间

预计 2023 一建考试时间安排在 9 月份。以往年年考试时间和安排为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第一日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第二日9:00~11:00建设工程管理项目

14:00~17: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3.4 考试科目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就是如何管理一个工程项目,包含成本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 ... 等,主要涉及工程中的“三控三管一协调”内容;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核关于建设工程国家或地方制定的法律法规,还有一些工程涉及的法律规定;

《建设工程经济》: 工程经济所涉及的内容是工程经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分析现金流量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技术方案,以获得最佳的经济效果;

《专业实务》: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管理验收等专业方面的知识内容。专业实务共有 10 个方向供考生进行选择:《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3.5 各科目难度排名(排序由易至难)

(1)公共课难易程序排名,根据考试年份公共科目的难易程度不一样,但普遍情况下难易度排名如下:

工程法规<工程经济<项目管理

(2)实务难易程序排名(排序由易至难):

建筑工程 <机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铁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矿业工程

其中,通信与广电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矿业工程较为冷门,报考人数不多,所以报考和通过率都偏低。


3.6 专业选择和考试涉及内容

专业名称重要事件
市政工程

城镇道路、城市桥梁、城市轨道交通、城市水处理场站工程、城市管道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

公路工程公路施工(路基、路面、桥涵、隧道)
机电工程机电工程常用材料、机电工程专业技术、安装技术、建筑机电施工技术(管道、电气、通风与空调、建筑智能化、消防工程、电梯工程)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技术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施工技术(施工测量技术、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防水与保温、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工程季节性施工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及建筑材料、施工导流、河道截流、水利水电主体工程(土石方开挖、地基处理、土石方填筑、混凝土工程、水利水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矿业工程矿业工程施工技术、爆破工程、矿业建筑工程、井巷工程
铁路工程

铁路工程施工测量、铁路工程材料、铁路路基工程、铁路桥涵工程、铁路隧道工程、铁路轨道工程、铁路“四电”工程(铁路电力、铁路电力牵引供电、铁路通信、铁路信号)

民航机场工程

民航机场的功能与构成、民航机场航站区、民航机场场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民航机场弱电系统工程、民航机场目视助航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重力式码头、高桩码头、板桩码头、斜坡堤、船闸、航道整治、疏浚与吹填、环保疏浚与疏浚环保
通信与广电工程

通信网、光传输系统、微波和卫星传输系统、蜂窝移动通信系统、通信电源系统、光(电)缆特点及应用、广播电视系统、广播电视中心关键技术、广播电视传输和监测系统


第四章 证书注册


4.1 注册管理


1、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2、行政许可条件

①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②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③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3、申请材料目录

①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②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③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④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4、行政许可程序

①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②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③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5、办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4.2 注册流程


建设部和建设厅两大一级建造师注册网站都需要注册才可以。

1、建设部网站注册

①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

②下载个人版信息填写系统,填写信息后保存至桌面

③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用户、“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窗口的左上方有“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下载地址”,在“[ 下载地址一 ]、[ 下载地址二]、[ 下载地址三 ] 中任选一个,点击下载→下载后,安装。然后点击“开始”→程序→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一级建造师个人版→填写好个人信息→保存至桌面。文件名为“一级建造师 - 初始注册 - 姓名 - 日期”

④企业登陆,调入该建造师信息,并上报省级。

⑤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插入企业“资质身份认证锁”→企业版用户、“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录入口”→窗口的左上方有:“初始注册→注册审查”→点击后,在窗口右上方找到“导入个人申报信息”→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浏览”→找到刚才填写的个人版建造师信息“一级建造师 - 初始注册 - 某某某(姓名)- 日期”→上报文件。

⑥上报完后,关闭弹出的窗口,即可看见刚刚调入的建造师信息→点击“审查”、“打印草稿”,→打印出来后仔细看看没有错误,如发现有错误,则点击“删除”,在个人版修改后,保存,再重复上述步骤,导入个人申报信息,审查。若正确无误,就点击右上方的“上报”,这样就上报省级了。

⑦在“申报状态”中选择“全部”→找到刚才上报的人员→点击“查看”→在弹出窗口中点击“打印”→此时打印出来的“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上面带有条形码,打印三份,省建设厅要两份,自己公司存档一份。贴上照片,让建造师本人和聘用企业负责人都签字,并盖公司公章。


2、建设厅网站注册

①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

②个人注册:点击“进入”→点击登陆窗口的下边的“执业师账号登记”→填写身份证号、邮箱、用户名、毕业院校等信息(一定要填写完整,建议用户名用《执业资格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即为建设部红印下的 7 位流水号)。

③点击“进入”→在“用户登录”窗口,“类型”中选择“个人用户”—输入账号密码→登陆→点击左上方“基本资料”,完善基本信息→点击左上方“选择职业师类别”→点击右上方“点击选择职业师类别”→选择“一级建造师”。

④在左上方“一级建造师”下面填写“注册信息、所属单位”填写完整后→点击“注册申报”→首次注册上报。 这样就报到企业中了。企业登陆,审核个人信息,并上报省级。

⑤点击“进入”→在“用户登录”窗口,“类型”中选择“单位用户”—输入账号密码→登陆→左下方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首次注册→审核该建造师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上报省级”。 接下来就是准备材料,然后去省建设厅交钱办注册手续就好啦。


4.3 办手续


需备准备的材料

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1 份 ;

②身份证复印件 1 份,毕业证书复印件 1 份;

③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1-3) 两份(记住:必须带条形码);

④建造师聘用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劳动合同 1 份;

注:若考建造师证时用的企业名和现在注册用的企业名不是同一个企业,则需要原企业的解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其次,就是准备建设厅的手续费(以当地收费标准为准);

完成以上步骤,则实现注册;


4.4 证书注册注意事项



1、申报者个人要求

①对报考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但又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申报注册(主要从学历、工作年限或年龄等方面审核),从建设部公示的情况看,这些资格证书有问题的人员也不予通过。

②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建设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的,都要注册在同一个执业单位。


2、证书有效期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 3 年,有效期满前 3 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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