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介绍

摘要
第一章 什么是二级造价工程师 1 1 二级造价工程师介绍 1 2 二级造价工程师总则 1 3 执业范围 1 4 证书注册 第二章 考试介绍 2 1 考试标准 2 2 报考条件 2 3 报名流程 2 4 考试内容 2 5 合格标准 2 6 成绩管理 第三章 证书申领 3 1 领取时间 3 2 证书注册

第一章 什么是二级造价工程师 

1.1 二级造价工程师介绍  

1.2 二级造价工程师总则  

1.3 执业范围  

1.4 证书注册


第二章 考试介绍 

2.1 考试标准  

2.2 报考条件  

2.3 报名流程  

2.4 考试内容

2.5 合格标准  

2.6  成绩管理

 

第三章 证书申领

3.1 领取时间 

3.2 证书注册


第一章 什么是二级造价工程师


1.1 二级造价工程师介绍 

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各省自主命题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人员。国家对造价工程师实行准入类职 业资格制度,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 咨询等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岗位配备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 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1] 二级造价师是由原全国造价员取消后,新增的职业资格 考试。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 (建办人〔2016〕7 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 员会应停止开展与造价员资格相关的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也不得以造价员资格名 义开展培训活动。同时应协助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造价员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 试的衔接工作。


1.2 二级造价工程师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提升建设 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 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并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 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管理。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相应造价工程师注 册管理信息平台。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建立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库,促进造价 工程师注册、执业和信用信息共享。


1.3 执业范围 

第一条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工作中,必须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从业规范,诚信 执业,并主动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行业自律。

第二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应共同建立健全注册造价工程师诚信 体系,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或从业标准规范,并指导监督信用评价工作。 

第三条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 本人名义执业,严禁“证书挂靠”,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的,由发证机构撤销其注册证书, 不再予以重新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国际互认和国际交流,以及与港澳台地区注册造 价工程师(或工料测量师)的互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实施。 

第五条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协助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并 可独立开展的具体工作内容: 

(1)建设工程工料分析、计划、组织与成本管理,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编制; 

(2)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编制; 

(3)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和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 

第六条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在其规定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成果上签章。 

第七条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 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1.4 证书注册 

第一条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 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 价工作。 

第二条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造价工程师职业资 格注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第三条准予注册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发放《中 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二级)》(或电子证书)。 

第四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样式 以及注册证书编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统一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 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注册证书的制作和发放;执业印章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 统一规定自行制作。


第二章 考试介绍


2.1 考试标准

第一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 题并组织实施的考试制度。 

第二条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均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拟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的考试大纲, 组织一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科目命审题工作,并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别负责拟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 资格考试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并提出考试合格标准建议。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二级造价工 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五条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与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二级)》。 该证书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2.2 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2022 年最新报考条件

( 一 )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 ( 或高等职业教育 ) 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 理业务工作满 1 年 ; 

取得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 ( 或 高等职业教育 ) 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2 年。

( 二 )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取得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 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1 年。

( 三 )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 相应增加 1 年。


2.3 报名流程 

2022 年各省二造的报名时间安排尚未公布,且各省报名时间都不一样,需留意各省 最新的报考文件公布。参考 2021 年,各省的报名时间普遍安排在 6 月 ~7 月,以及 11 月 ~12 月。 

报考人员须在各省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核查、缴费。

( 一 ) 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各省份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首 次登录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 本人证件照片。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 注册信息 24 小时后,系统显示出核验结果即表示注册已完成,报考人员须继续进行网上 报名。

( 二 ) 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各省份考务公告,根据报名条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填写报 名信息。资格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 三 ) 资格核查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 ( 学位 ) 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无 需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直接缴费完成报名。核验结果为“核 验通过”以外的人员,须进行人工资格核验。人工资格核查分为网上提交材料核查和现 场核查两种方式。 

( 四 ) 网上缴费 

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 放弃考试资格。 

(五)准考证打印 

二级造价工程师准考证打印网址一般为各省人事考试网,各省准考证打印时间不一 样,一般为考前一周。


2.4 考试内容

一、考试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筑工程计量与 计价实务》2 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筑工程计 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 安装工程 4 个专业类别。其中,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 ;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 ; 水利工程专业由水利部负责。考生在报名时可根 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二、考试时间 

二级造价工程师各省考试时间不统一,需留意各省最新的报考文件公布。具体考试 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4:00-17:00《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2.5 合格标准

查分时间 

考试结束 2 个月左右为二级造价工程师成绩发布时间,各省公布成绩时间不同步。

合格标准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各 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合格标准不统一。可参考往年广东省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

广东省 2022 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满分的 5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合格标准为 50 分 ( 试卷满分 100 分 ),《建设 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 (4 个专业类别 ) 合格标准为 50 分 ( 试卷满分 100 分 )。


2.6 成绩管理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 2 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 2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 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 证书申领


3.1 领取时间

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成绩通过后 6 个月,二级造价工程师各省证书领取时间不 一样,部分省份核发电子证书,具体详情请关注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的公告。


3.2 证书注册


第一条 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 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 价工作。

第二条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制 定相应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第三条准予注册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发放《中 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 ( 二级 )》( 或电子证书 )。 

第四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样式 以及注册证书编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统一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 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注册证书的制作和发放 ; 执业印章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 统一规定自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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